2021年12月22日,金炬召开总经理行政办公会议,会上,总经理肖昭同志对接下来的安全工作进行部署与安排,强调了与安全相关的系列事宜,尤其针对生产这一方面,指出要切实贯彻与执行安全生产有关的政策及文件,实行自纠、自查,积极配合园区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整改工作,制定紧急预案、排除安全隐患,同时,还要求各部门加强宣贯、落实到位。
积极响应,落实安全责任
对此,金炬上下积极响应,各部门于晨会时间分别对各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宣讲。金炬厂房内,厂长刘良军同志组织学习了长沙市安委办主任、应急局长胡春山同志关于《冬季安全管理怎么抓、抓什么,为什么》的讲话,通过各类案例分享,向一线员工表明安全的重要性,指出不仅要生产安全,员工上下班及出行也同样要注意安全,尤其是开私家车上下班的员工,一定要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另外,对于骑摩托车、自行车上下班的员工,同时还强调必须佩戴安全帽,而在此之前,为引起员工重视,金炬已经实行了“不佩戴安全帽,不得进入厂区”的硬性规定。
加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
为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与防范意识,做到“懂安全、会安全、能安全”,总经理肖昭同志组织运营总监、厂长分别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刑法》第134条第2款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139条之一 不报或者谎报事故罪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雨雪来临,做好安全防范
此外,除生产安全与道路交通安全外,因近期低温雨雪天气即将来临,与之相关的安全防范工作同样不可忽视。
各部门应注意:
一是要高度重视。杜绝麻痹思想,各部门抓好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要全面排查。组织开展一次事故隐患全面排查,特别注意低温雨雪天气带来的影响以及次生灾害,加强风险辨识;
三是要措施得力。结合本公司的特点,有针对性做好防结冰,防垮塌等安全防范措施,准备好除冰,除雪,防冰,防滑等应急救援物资;
四是要做好值班。安排好极端天气值守制度,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确保反应迅速及时。
一是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或宿舍,需确保空调等取暖设备、电脑、排插已关闭,照明灯做到人走灯灭;
二是严禁使用酒精炉及大功率电器,严禁存放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非专业人员严禁私拉、私改电线;
三是不得焚烧纸张等废弃物,在宿舍不得在床上吸烟,不乱丢燃着的烟头;
四是充电器等使用完毕后立即拔掉电源插头或关闭接线板上的开关,拔掉电源插头时不要用力拉拽电线,以防止电线的绝缘层受损造成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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